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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低保户要上门核实吗

时间:2024-11-28 来源:乐玩宠
第1种观点: 老人办理低保需要审查其子女的相关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经济状况:低保是社会救助制度的一种,主要针对生活无着落的特困人员,因此办理低保时需要对子女的经济状况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有能力扶助老人;2、子女的居住情况:办理低保时还需要审查子女的居住情况,以确定老人是否有住房条件。如果子女拥有自己的住房,老人可以与子女同住,或者租住自己的住房,如果子女没有住房,需要了解老人的居住情况,以确定是否符合低保的审批条件;3、子女的婚姻状况:办理低保时还需要审查子女的婚姻状况,以确定是否有其他家庭成员可以扶助老人。如果子女已婚,需要了解其配偶的经济状况和居住情况,以确定是否有能力扶助老人;4、子女的工作情况:办理低保时还需要审查子女的工作情况,以确定是否有能力扶助老人。如果子女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需要评估其经济负担能力,以确定是否符合低保的审批条件。老人办理低保时,有可能需要对子女的经济状况进行审查。具体流程如下:1、提交申请:老人在当地民政部门提交低保申请,申请表格中会涉及到子女的经济状况信息;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老人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退休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需要提供子女的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如子女的收入证明、房产证、车辆证明等;3、审查子女的经济状况:民政部门会对老人提供的子女经济状况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查看子女的经济状况是否符合低保申请条件;4、审核结果:如果老人的子女经济状况符合低保申请条件,则老人可以获得低保资助。如果子女经济状况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则老人可能无法获得低保资助。综上所述,民政部门会严格保护老人和子女的个人隐私,所有的审查和审核都会在严格的保密措施下进行。同时,在提供子女经济状况证明材料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否则,一旦被发现,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三条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第2种观点: 一、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和儿女有关系吗1、父母低保与子女户口有关。我国城乡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2、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第三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第四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二、农村低保申请条件有哪些呢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老人办低保要审查子女的财产收入和赡养能力。法律依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增加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相关统计指标的通知》 一、指标名称 在原社会服务统计月报、季报表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指标下,新增下一级指标“其中:当月新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和“当月退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指标下,新增下一级指标“其中:当月新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和“当月退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指标下,新增下一级指标“其中:当月新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和“当月退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指标下,新增下一级指标“其中:当月新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和“当月退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查询个人低保可以去当地的乡镇政府的民政部门查询。低保人员的名单是应该公示的,都是公开的,但是不允许查询别人是否是低保户。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对达到低保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衍生问题:低保户每月有多少钱1、农村低保。我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530元,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500元,第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310元,第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230元;2、城市居民低保。第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600元,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500元,第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400元,第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370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查询个人低保可以去当地的乡镇政府的民政部门查询。低保人员的名单是应该公示的,都是公开的,但是不允许查询别人是否是低保户。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对达到低保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衍生问题:低保户每月有多少钱1、农村低保。我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530元,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500元,第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310元,第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230元;2、城市居民低保。第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600元,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500元,第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400元,第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370元。

第3种观点: 不查。通常情况下,低保一般不会查儿女的存款。但是用户申请了低保户的话,则会查询申请低保的人的存款以及申请低保户家庭的家庭存款总额低保的审查要看银行存款。通过国家审计署年审检查账号,有名字身份证就可以查。申请低保时社区会调查,但不会去银行查账户。但是如果隐瞒,在国家审计署年审,核查时就会全国联网,包括你的车辆,住房,存款都会一一比对的。如果有出入,就是出低保。因为在你申请时,你同时也签订了承诺书,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不隐瞒,如有出入,立即出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确定。各地要本着既保障基本生活、又有利于克服依赖思想的原则,按照当地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和财政承受能力,实事求是地确定保障标准。保障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且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所定标准要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相衔接。各地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时,对第一类保障对象要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如其原来享受的生活救济标准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则按原救济标准发放;对其他保障对象均按其家庭人均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待遇的优抚对象等人员,其抚恤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1种观点: 需要。一、根据低保政策规定,低保需要每年都审核一次的,就是低保家庭需要每年重新打一次报告,说明家庭收入情况。退保必须通知当事家庭,不通知随意退保是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二、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应当参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农村低保工作实行的是动态管理,一般是一年申报、评定、核查一次,对于特类人群或特殊情况可以随时申请、评定与核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低保每年都要重新审核。根据低保政策规定,低保需要每年都审核一次的,就是低保家庭需要每年重新打一次报告,说明家庭收入情况。退保必须通知当事家庭,不通知随意退保是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3种观点: 低保户上门一般调查以下内容:1、调查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人口、家庭就业、家庭财产、家庭消费、家庭人均收入等信息;2、调查家庭经济状况,包括家庭经济来源、家庭支出、家庭储蓄、家庭贫困程度等信息;3、调查家庭生活状况,包括家庭住房、家庭设施、家庭生活水平、家庭贫困状况等信息;4、调查家庭成员状况,包括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就业状况、教育状况、生活状况等信息;5、调查家庭社会保障状况,包括社会保障政策的享受情况、社会保障资金的发放情况等信息。低保户申请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低保申请书;2、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在职人员提交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4、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凭证;5、离退休人员需提供领取离退休费的证件或者有关凭证;6、内部退休人员,应出具企业实行内部退休制度的相关文件、领取生活补助费及其他相关证明;7、与所在企业签定“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书”人员,出具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8、档案存放在街道社保所、职业介绍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的需出具存档证明和参保三险缴费情况表;9、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10、家庭成员户口为农业或外地户口的混居家庭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和户口证明,农户另需提供有无房屋土地证明,有子女的提供子女户口证明或出生证明;11、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判决书或调解书;12、民政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综上所述,通过上门调查,工作人员能够全面了解低保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困难程度,以便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相应的低保救助。【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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